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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来揭榜!云南印发三项管理办法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发布时间:2020-06-23 16:53 浏览数:1112

来源: 昆明日报  记者:张怡

近日,省财政厅和省科技厅印发《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云南省科技揭榜制实施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降低科技创新成本,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明确支持范围和奖补方向

《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主要规范科技成果转化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等出让科技成果,企业受让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服务机构提供技术转移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在云南落地转化。

该《办法》明确了几类可获奖补的成果,重点围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数字云南”建设,以及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旅游文化等重点产业领域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分为技术交易类、综合服务类、其他类等。其中,综合服务类指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提供共性技术研发、中试等。包括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服务、开展技术经理人培训、提供共性技术研发等服务活动奖补4类。其他类指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内外院士在滇创办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包括创办科技型企业奖补、首(订)购首台(套)技术装备奖补2类。

企业可用创新券兑换科技服务

《云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降低科技创新成本,引导和激励科技创新创业主体加大研发投入。创新券利用省级财政科技资金设立和发放,是支持科技型企业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专业服务的一种凭证。支持对象为在云南境内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等。

该《办法》指出,创新券主要支持与科技型企业研发活动相关的技术研发、检验检测、知识产权,以及科技金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服务。按照流程,创新券支持对象通过审核的,信息系统将生成创新券,可按需多次申领,每家科技型企业每年可申领使用创新券额度总额不超过30万元。创新券支持对象成功申请使用额度后,通过信息系统将创新券支付给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相关专业服务。科技服务机构合同履行完毕在线提交到款凭证、发票、收取的创新券等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兑付。创新券兑现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单项技术服务合同金额的50%。

科技揭榜制创新项目组织管理方式

科技揭榜制是一种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通过需求征集、技术评估等方式,科技管理部门发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揭榜任务,组织社会力量揭榜攻关,推动成果转化。

按照《云南省科技揭榜制实施管理办法》,科技揭榜制项目聚焦解决云南八大重点产业、世界一流“三张牌”等领域的“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及成果转化。技术攻关类项目主要由企业提出技术需求,经省科技厅发榜后,符合条件且有研究开发能力的单位进行揭榜攻关。发榜方除了需为在云南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外,还需满足在项目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企业推广应用,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条件。揭榜方可为省内外有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或其组成的联合体。

成果转化类主要由省内拥有社会公益性、行业共性技术科技成果的创新主体提出转化需求,省科技厅发榜后,省内企业进行揭榜转化。发榜方是比较成熟且符合云南产业需求的重大科技成果的省内高校、科研机构等。揭榜方主要为在云南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满足能提出科学合理的成果转化方案等条件。

该《办法》明确,项目揭榜要经过榜单征集、榜单论证等环节,成功揭榜的项目由省科技厅与技术攻关类科技揭榜制项目发榜方签订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与成果转化类科技揭榜制项目揭榜方签订科技计划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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