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组织专家现场验收、厅领导审批和公示等程序,省科技厅同意2017年认定的“云南省量子信息重点实验室”等10家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对象通过验收,列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
请各实验室认真总结建设经验,梳理验收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薄弱环节研究加强和改进措施,真抓实干,尽快补齐短板。
各实验室应进一步聚焦学科前沿和我省产业需求,凝炼研究方向,聚集优势科技资源,围绕重点方向持续开展创新研究,努力在出成果、出人才和促进学科建设、引领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更大进展。
各实验室应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完善管理运行制度,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开放合作力度,营造有利于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环境氛围,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努力把实验室建设成为本学科领域的学术高地。
希望实验室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继续加大对所属实验室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优先在实验室落实国家和我省激励创新的各项政策措施,为实验室加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附件:2020年通过验收的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名单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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